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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/01/23

走上光明人生路

美國 協力
我曾經是一個追逐世界潮流、喜歡吃喝玩樂、注重肉體享受的人,常常和朋友徹夜KTV、半夜飆車、出海釣魚、到處旅遊尋找美食。看到身邊的人也都在追求吃好、穿好、享受好,我就認為人活一輩子,拼命奮鬥、努力賺錢就是為了追求這些,這就是我們該有的人生目標,只有這樣才不枉活一世。為了得到這些,我不遠萬里漂洋過海來到美國,經過幾年的打拼,我開了自己的公司,擁有了屬於自己的車、房,過上了理想中的幸福生活。我天天在吃喝玩樂、酒足飯飽中度過,認為這樣活著才有意義,直到我接受了全能神的末世作工,經歷了神的審判刑罰後,我才對什麼是真正有意義的人生有了認識,起步走上光明人生路。

2019/06/05

神對待罪人的態度是什麼

王 艷
如今已是末世聖經上的預言都已基本應驗,弟兄姊妹都在盼望著主來接我們進天國。但很多主內的弟兄姊妹都在問:雖然我們每週去教堂敬拜,也常常讀經,為主花費作工,但總是白天犯罪,晚上認罪,活在惡性循環中,總也擺脫不了罪的捆綁,這樣下去,主真的會饒恕我們,接我們進天國嗎?主到底怎麼對待罪人呢?
提到神對待罪人的態度,弟兄姊妹的理解可能各有不同,如有的弟兄姊妹認為:主耶穌釘十字架已經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,不管是我們以前犯的,還是以後犯的罪,都得到了的赦免,主已經不看我們為罪了,我們必定能進天國;有的弟兄姊妹認為:我們信耶穌心裡相信口裡承認,就已經因信稱義,永遠得救了,主再來我們肯定能被提進天國;還有的弟兄姊妹認為:主是憐憫慈愛的,不管我們犯了多大的罪,主都會饒恕、赦免,到最後主肯定會將我們帶進天國,那時我們就與主同在樂園裡了。以前我也認為主已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,我們就不屬罪了,所犯的罪主都會赦免的,就是因著有這樣的觀點,我對自己每天犯的罪不以為然,甚至還遷就自己,任罪蔓延。當我看到神說:「……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」(利11:45)我感到困惑不已,就我這樣的罪人也沒有被潔淨,怎麼會蒙神稱許呢?那主會怎樣對待我呀?後來經過查考聖經,我有了一些新的亮光,想和大家分享一下。
主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;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,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」(約8:34-35)「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,若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;惟有戰懼等審判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。」(來10:26-27)這幾節經文把神對待罪人的態度說得很清楚,在神看,所有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隸,都是屬撒但的,最後不悔改、不變化絕對進不了神的國。而我們認為神會永遠赦免我們的罪,不管我們犯了多少罪,神都不記念,事實上這只是我們的觀念想像,不符合真理。為什麼這麼說呢?因為我們雖被主耶穌救贖了回來,但罪根還深種在我們裡面,罪是抵擋神的,是因著我們狂妄自大、彎曲詭詐、自私卑鄙、唯利是圖等撒但本性而產生的。我們有這些撒但本性就能隨時隨地悖逆神、論斷神、抵擋神,甚至離神而去。就如我們雖信主、跟隨主,但我們的說話、行事、為人奉行的都是「人不為己,天誅地滅」「人為財死,鳥為食亡」「人往高處走,水往低處流」「千里來做官,為的吃和穿」「人生在世,吃穿二字」等撒但的生存法則。因此我們特別注重名譽地位,作工講道不是為了把弟兄姊妹帶到主面前,而是追求讓人高看、仰望自己;我們雖然外表有些好行為,對人能謙卑忍耐,可當別人觸及我們的利益時,我們就沒有了包容忍耐,而是厭煩、埋怨,甚至還對人產生恨的意念,流露出來的都是狂妄自大、自私卑鄙、惡毒詭詐的敗壞性情;我們明知神要求我們要與世人分別為聖,活出基督徒的樣式,但我們為了貪戀肉體享受,竟隨從邪惡潮流,活在吃喝玩樂的墮落光景中;等等。我們的所做所行受撒但本性和這些錯謬的觀點、法則支配,根本行不出真理,不能滿足神的心意,如果這些敗壞性情、撒但法則不脫去,到最後我們還是被神定罪的對象。因此我們認為的「神會永遠赦免我們的罪,不管我們犯了多少罪,神都不記念」這個觀點根本不成立。